魏都企业债务:股东责任、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

一、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

公司出现欠款情况,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
  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
  1.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通常情形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此后,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与股东并无关联。

二、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

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
  1.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
  1.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
  1.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1.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避免超期,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1. 若债务存在担保,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

三、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

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魏都区地处中原腹地,位于中原经济区规划核心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核心辐射的要塞,是许昌市的中心城区。为中共许昌市委、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截至2013年,魏都区辖12个街道和1个省级产业集聚区,97个社区。拥有汉魏古城、灞陵桥、春秋楼、曹操射鹿台、曹丕登基受禅台、神医华佗墓等三国古迹60多处。魏都区位于许昌市中心城区,北纬34°03′,东经113°48′。地形大体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西部为山前冲积的缓平低岗,最高海拔95米;其余是黄淮冲积平原的一部分,最低处海拔65米。坡降为1∶1000。河流属淮河流域颍河水系,清潩河、清泥河分别自北向南流过市区,另有运粮河、幸福河、康庙沟等均属季节性河流。气候属暖温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四季分明。常年主导风为东北风。年平均气温为14.7℃,1月平均气温0.6℃,极端最低气温-17.4℃;7月最热,平均气温27.6℃,极端最高气温41.9℃。年积温5353℃,年平均无霜期217天,年均日照2181.3小时。